三、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运输和处理废电池、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六 、技术可行、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1.5 应按照减量化、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经监测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堆肥 、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运行和管理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日光灯管、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地表水、无害化的原则,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对烟气、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资源化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建设 、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促进社会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七、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二、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1.6 卫生填埋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设计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适度规模、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四、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运营市场化、以减少处理量,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废金属 、法规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建设、立项、采取工程措施,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五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制定本技术政策。散落和滴漏。运输和处理 。炉渣、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降低处理负荷,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设计、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有条件的地区,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污水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填埋气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应对地下水、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向外排放的,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飞灰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收集、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